多高层
钢结构设计最重要的功能是承受其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环境荷载与作用,通常将能使结构产生效应(内力、变形、裂缝等)的各种因素总称为作用,而将可归结为作用在结构上的力的因素称为直接作用或荷载,将不是作用力但同样引起结构效应的因索称为间接作用,一般情况下,多高层建筑钢结构需考虑的主要作用有:结构自破、建筑使用时的楼面竖向活荷载、风荷载、地震作用、公度作用及火灾作用。
为利于考虑不同的作用所产生的效应的性质和重要性不同,对上述各种作用可按下列原则分类:
一、按随时间的变异性分类
1.水久作用:在结构设计革准期内其值不随时问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位相比可以忽略不计,如结构自重。
2.可变作用:在结构设计基准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如楼面活荷载、风荷和沮度作川。
3.偶然作用:在结构设计基准期内不一定出现,而一旦出现其作用效应较大但持续时间较短.如地展作用和火灾作用。
在结构设计基准期内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应考虑它们之间的组合,但对于出现概率小、持续时间又短的两个偶然作用(如地震作用与火灾作用)可不考虑组合。由于风的持续时间也较短.因此有些情况下,也可以不考虑风载与地展作用或火灾作用的组合。
一、按随空间位置的变异性分类
1.固定作用:在结构空间位置上具有固定的分布.如结构自索和结构上的固定设备菏载。
2.可动作用:在结构空间位世上的一定范围内可以任愈分布,如楼面活荷载。
由于可动作用可以任愈分布,结构设计时应考虑它在结构上引起最不利效应的分布情况。
3.按结构的反应分类静态作用:对结构不产生加速度或产生的加速度可以忽略不计,如结构自重、楼面活荷救、溢度作用和火灾作用。
4.可动作用:对结构产生不可忽略的加速度,如地震作用和风荷载。
5.对于动态作用,必须考虑结构的动力效应,按动力学方法进行结构分析,或按动态作用转换成等效睁态作用,再按静力方法进行结构分析。